水費價目
沈陽市自來水價格公示板
按照沈陽市物價局(沈價發【2016】12號)文件規定,各行業自來水價格分類如下:
單位:元/噸
用水類別 | 水費 | 污水處理費 | 合計 |
居民 | 2.35 | 0.95 | 3.30 |
非居民 | 3.85 | 1.40 | 5.25 |
特業一(大眾洗浴) | 6.60 | 1.40 | 8.00 |
特業二 | 17.00 | 1.40 | 18.40 |
說明:
1、 以上用水分類中,除居民水價外,其他行業用水價格均含0.20元/噸附加費。
2、 學校教育和生活用水,托幼園所、養老機構、居民社區辦公用房等用水價格,按沈價發【2015】34號文件規定執行。
沈陽市物價局文件
沈價發〔2015〕34號
關于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
全市各供水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676號)和遼寧省物價局《關于加快推進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工作通知》(遼價發[2015]20號)的要求,為促進節約用水,改善水環境,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梯水量和水價。按年度用水量為計算周期,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個階梯,水價分階梯遞增。
1. 家庭人口4人以內(合4人)的居民用戶,年用水量192噸以內(含192噸),執行基礎水價;192噸以上至240噸(合240噸)部分,執行1.5倍基礎水價;240噸以上部分,執行3倍基礎水價。
2. 家庭人口數5人以上(含5入)的居民用戶,每戶人均年用水量48噸以內(含48噸),執行基礎水價;48噸以上至60噸(含60噸)部分,執行1. 5倍基礎水價;60噸以上部分,執行3倍基礎水價。
二、 實施范圍。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沈陽市內(不含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所有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
三、執行周期和方式。以日歷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周期執行居民階梯水價,用水量在年度之間不累計、不結轉。對因故未在考核日期抄表的,按實際抄表日的實際總
水量推算一年(365天)的考核水量,操作方式由各供水企業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多人口家庭用水。居民用戶超過4人的家庭,持戶口簿、暫住證或社區證明等有效證件,到供水企業營業網點進行申報。
五、執行居民用水價格的學校教學和生活用水、托幼園所、養老機構、居民社區辦公用房等用水,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等意見》要求,暫不實行階梯水價,水價標準按基礎水價的1.1倍執行。
六、對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一律按第一階梯價格收取水費。
七、各供水企業要根據本通知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對外公示,為用戶提供用水信息査詢和告知服務,指導和提醒用戶合理用水;定期發布居民用水情況,宣傳節水知識,倡導節約用水;完善對外服務熱線系統,完善快速搶修等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解決用戶反映集中的實際問題。
八、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沈陽市物價局
2015年12月26日
沈陽市物價局文件
沈價發〔2016〕12號
關于調整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
全市各供水企業: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自來水銷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調價的范圍:沈陽市行政區域內(不包括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法庫縣)城市居民、非居民、特業用水。
2.調整后自來水銷售價格為:居民用水2.35元/噸、非居民用水3.85元/噸、特業用水(游泳池、洗浴、洗車、純凈水生產業)17.00元/噸。
3.學校教學和生活用水,托幼園所、養老機構、居民社區辦公用房等用水價格,按沈價發[2015] 34號文件規定執行。
4.對于特業中洗浴票價在5.00元/人次以下的大眾浴池實行優惠政策,其自來水價格為6.60元/噸;大眾浴池5.00元/人次以下的洗浴票價不能與其他收費項目捆綁收費,否則不享受優惠水價。
5.調整后的自來水銷售價格自2016年4月1日以后用水量開始執行。
沈陽市物價局
2016年3月31日
在線繳水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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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 網上銀行繳費必備:銀行卡卡號、用水戶編號(11位)
* 網上銀行繳費程序:計算機登錄網上銀行網址,按操作界面的提示進行繳費操作。操作中需要輸入銀行卡卡號、密碼、服務項目、繳費項目、用戶編號及繳費金額。
* 用戶可自行使用微信生活繳費功能或關注“沈陽水管家”微信公眾號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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